為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、省委、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,落實食品安全“四個最嚴”要求,強化屬地管理責任,提高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能力,根據《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》(豫政辦〔2023〕37號)要求,結合我市工作實際,出臺《南陽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》。有關情況如下:
一、起草背景和過程
實行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以來,對強化屬地管理責任、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發揮了積極作用。近年來,《食品安全法》《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相繼修訂,國家層面先后出臺了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、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,省級層面先后出臺了建設食品安全省的意見、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,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。2023年3月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《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》,2023年8月省政府印發了新修訂的《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》。為與國務院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廳新修訂的文件要求有機銜接,我市出臺了《南陽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》。
二、主要內容
新修訂的《辦法》共17條,分為考核依據和意義、考核原則和主客體、考核內容、考核程序、考核等級評定、結果運用、其他事項共7部分。
第一部分為第一條,主要是制定《辦法》的依據和意義。
第二部分為第二條至第五條,主要是考核的原則、主客體以及考核時間。其中,第二條為考核原則;第三條和第四條分別為被考核對象和考核組織者;第五條為年度考核時間要求。
第三部分為第六條,主要是考核內容,有五個方面,食品安全工作落實情況、食品安全狀況、即時性工作、加分項和減分項。
第四部分為第七條,主要是考核程序,包括日??己?、年中督促、食品安全狀況評價、年終自查、年終評審、綜合評議、結果通報等7個步驟。
第五部分為第八條至第十二條,主要是考核等級的評定辦法。其中,第八條和第九條為評分和等級調整辦法,包括考核實行百分制,考核結果分A、B、C、D四個等級以及降級的8種情形;第十條為評定為D級的5種情形;第十一條是特殊情況說明,主要是在考核結果通報前,次年發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扣分或降級懲處計入上一年度。
第六部分為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,主要是考核結果運用。其中,第十二條考核結果作為相關部門考評和獎懲重要參考;第十三條是予以通報表揚和表彰的情形;第十四條是給予約談情形及相關處理方式;第十五條為考核紀律及違紀處理。
第七部分為第十六條至第十七條,主要是其他事項。其中,第十六條為縣級政府考核辦法制定要求;第十七條為評議考核辦法的施行日期。
三、解讀機關
解讀機關: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解 讀 人:周川
聯系電話:0377-61177735